无线电设备必须符合 RED 第 3 条中所述的“基本要求”。除了相关的一般要求之外,比如第 3.1(a) 条所述的健康与安全保护以及第 3.1(b) 条所述的电磁兼容性,RED 还在第 3.2 条列入了基本技术要求。R&TTE 主要关注无线电发射机,而最新 RED 增加了一项关键性要求,并且明确列出了无线电设备以及单独无线电接收机的相关接收机章节。无线电设备既要能够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还必须为无线电频谱的有效利用提供支持,以避免干扰地面及轨道通信。
您是否已经为 RED 做好准备?
欧盟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正式通过的最新无线电设备指令 RED 2014/53/EU 取代了之前的指令 RTTED 1999/5/EC(俗称 R&TTE)。RED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公布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生效,之后到制造商贯彻新要求又经历了一年过渡期。
RED 提出了无线电设备的有关要求,此类设备诸如广播数字电视及无线电接收机、移动电话、卫星接收机以及任何使用 WLAN、Bluetooth 或 ZigBee 协议的设备。根据 RED,无线电发射机以及无线电接收机都必须满足最低监管性能要求,而且必须通过相关测试。